(公示说明)珠海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梅华西分公司新建项目

2020-07-06 19:03:13

(公示说明)珠海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梅华西分公司新建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梅华西分公司新建项目
       环保手续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并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我司拟建设的宠物医院项目属于“三十八、专业技术服务—110动物医院”范围,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3月委托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项目情况:珠海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梅华西分公司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12号商铺(项目中心经纬度为:E113.535182,N22.279050)。本项目租用现有商铺为经营使用,租赁面积为70.78平方米,并自行分隔为两层,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主要诊疗活动范围为宠物的疾病预防、诊疗和绝育手术,具备胸腔、腹腔、颅腔手术能力,并提供美容、护理及住院的服务等,接收的为常见宠物,如犬类、猫等,不接收患有传染病和结核病的动物。项目诊疗最大接待宠物量约为10只/天,美容室最大接待量约为10只/天,设置18个宠物笼。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珠海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梅华西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875511597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12号商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67580223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互联网公示的形式,公布于公众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污水、废气、固废、噪音等环境影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

附件:

 
(公示)珠海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梅华西分公司新建项目.pdf
21a06dfc43d9d10e988131f057ba7d12.pdf (4.60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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